中國人口眾多,醫療資源差異較大,是POCT潛在的巨大市場。POCT是 Point of Care Testing的簡稱,即“現場即時檢測”。
目前POCT產品已被廣泛應用在醫院、診所及患者家中,能夠進行絕大多數常規臨床指標的檢測。
武漢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代碼430591,以下簡稱“明德生物”)是一家從事POCT試劑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醫藥制造企業,2017年12月29日,證監會網站披露招股說明書,明德生物擬在深交所公開發行不超過1664.63萬股,發行后總股本不超過6658.51萬股,保薦機構為國金證券(9.720, -0.03, -0.31%)。
POCT行業的發展情景如何?明德生物能否在體外診斷產品藍海里做到龍頭地位?此次闖關主板前景如何?帶著這些問題,《投資者報》記者進行了深入研究,并設法與明德生物證券代表取得了聯系,獲得了部分解答。
業績穩步提升
明德生物專注于POCT快速診斷試劑與快速檢測儀器的自主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收入規模及盈利能力均呈現不錯的發展勢頭。
根據公開信息,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明德生物實現凈利潤分別為0.22億元、0.36億元、0.60億元和0.34億元。其中,來自快速診斷試劑的收入達到0.48億元、0.90億元、1.40億元和0.81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2.63%、94.72%、99.56%和96.1%。
《投資者報》記者還注意到,根據招股說明書,明德生物不管是心血管POCT試劑單價,還是炎癥POCT試劑單價,均超過了同行業龍頭基蛋生物(59.560, -0.65, -1.08%)。以2016年為例,基蛋生物心血管POCT試劑單價為26.99元,而明德生物為32.69元;基蛋生物炎癥POCT試劑單價為4.81元,而明德生物為19.56元。
據了解,自2015年10月開始,明德生物采取配套銷售推廣模式,通過參與招投標或競爭性談判,直接或通過經銷商間接向終端醫療機構銷售試劑,并配套提供儀器給終端醫療機構使用。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計用于配套銷售的儀器數量為2373臺,賬面凈值為0.11億元。
對于近幾年業績穩步增長的原因,明德生物證券代表對記者解釋稱,業績增長的原因主要有五點:一是國內POCT市場需求呈快速增長態勢;二是公司推出的POCT快速診斷產品契合了分級診療制度推進的需要;三是公司在POCT領域實現了多項技術創新和突破,不斷推出新產品;四是公司專業的銷售隊伍保證了公司產品在市場上的順利銷售;五是公司加大終端醫療機構的開發力度,公司直銷模式營業收入快速增長。
如今國內的POCT市場前景是否真如該 證券代表所說的那般樂觀呢?根據智研咨詢發布的《2017~2023年中國POCT市場全景調查與發展前景預測報告》,截至目前為止,POCT行業全球復合增速約為8%,未來三年市場規摸有望達到240億美元 。
有體外診斷行業的專業人士認為,發展中國家市場增長將會成為全球市場規模擴大的主要動力。鑒于不同地區的發達程度、人口基數及年齡結構、醫療衛生條件等差異較大,POCT的消費也呈現出較大的地區差異。在發展中國家,印度、中國、巴西的市場增長將會成為全球市場規模擴大的主要動力。
近年來,我國POCT行業年增長率均保持在 20%~30%,高于國際7%~8%的年平均增長水平。中國POCT 市場發展較晚,目前市場規模較小,但增速高于全球水平,2014年達到22.92%。隨著醫改的推進和在基層衛生建設中政府對POCT產品技術的投入,預計未來三年也將保持大于20%的年增長率,2018年有望達到約100億元的市場規模。
冒險從新三板摘牌
然而,就在市場普遍看好的形勢下,2017年7月13日,作為新三板明星企業的明德生物卻宣布從新三板摘牌。彼時,明德生物在A股主板排隊等待IPO的時間已超過一年,且排隊次序已經非常靠前。
在如此關鍵的時間點上,明德生物為何如此堅決地從新三板摘牌?市場普遍猜測是為了清理企業的三類股東(包含契約型基金、資管計劃、信托計劃)。
2017年3月16日,上交所旗下的微信公眾號“上交所企業上市服務”上發布文章——《新三板掛牌企業IPO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其中對于“三類股東”問題的表述為:對于信托計劃、契約型基金和資產管理計劃等持股平臺為擬上市公司股東的,在IPO審核過程中,可能會因存續期到期而造成股權變動,影響股權穩定性。因此擬上市公司引入該類平臺股東時,應考慮在股權清晰和穩定性的基礎上審慎決策。
對此,明德生物證券代表對《投資者報》記者回應稱,“為配合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及在境內資本市場上市的長期戰略發展規劃,公司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終止掛牌。日前,證監會表示,正積極研究‘三類股東’作為擬上市企業股東的適格性問題,同時,證監會表示,并未在IPO申請及受理階段針對部分存在‘三類股東’的新三板公司設置差別性政策。我們將會根據相關政策,積極推進相關工作。”
2017年12月15日,《投資者報》記者了解到,部分完成預披露更新的企業被證監會要求盡快完成材料準備上會,其中完成對“三類股東”穿透核查是重要的上會前提。
一位資深的保薦代表人也對記者表示,“‘三類股東’此前有一個重要的問題便是可以隱藏一些代持或利益輸送的關系,穿透過程中對此提出明確要求,符合證監會的監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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